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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6-17 08:5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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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入驻标准
1. 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,必须从事高新技术产业;
2. 进驻企业要有规模前景,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;
3. 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项目,应有一定的成熟性;
4. 企业实体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,产权明晰,实行独立核算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;
5. 企业的管理团队,应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有持续创新的意识;
6. 人员构成中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。
企业进驻程序
一、企业满足进驻标准后,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,申请中说明项目的技术水平、开发状况、市场前景、法人情况等,同时注明用水量、用电量、场地面积、楼板承载等。
二、提交材料
项目可行性报告;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企业章程(复印件);
项目技术的文献资料(专利证书、转让合同、用户反馈、获奖证书等)。
三、对企业进行评估
技术评估:知识产权是否明晰,产业是否为高新技术;
经济评估:包括奖金评估、财务评估、无形资产评估;
市场评估:产品的市场需求、销售渠道及价格情况等;
法人评估:企业法人的个人简历、管理能力等。
四、进驻签约
企业毕业标准
一、期限标准
凡进入创业服务中心的企业在接受孵化后,企业孵化期限一般为1—3年,特殊企业可延长至5年。孵化期限的长短不是一个决定性的指标,应根据产业特点和企业特色的不同而适时调整。
二、企业行为标准
依法经营,按章纳税,孵化期间接受创业中心的监督和检查,遵守创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。
三、管理标准
有符合国家企业法的比较健全的企业章程;
有符合开发区制定的健全的项目财务、劳动人事、利润分配及科学的管理制度;
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科工贸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;
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、安全操作制度、劳动用工制度、安全防火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,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企业发展计划。
四、人员标准
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、开发和销售的科技人员,在企业发展中有相应的决策能力和经营能力;
管理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、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的比例适合于企业的发展规模。
五、经济标准
企业经济良好,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与市场占有率,企业具有一定的资金积累,或者有了一定的国定资产,可用于抵押贷款,或者有了有效的筹资渠道,能够扩大再生产,毕业后有建设或租用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的能力。
六、产品标准
有一个以上高新技术的龙头产品已形成批量生产,主要产品具有稳定的市场和销售网,按产品行业标准获得生产许可证,确保产品质量,有进一步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和可行的开发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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