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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保障
2006-07-20 13:43:49   来源:转载 浏览次数:2245
          鞍山高新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
     长:梁  勇(市长助理、管委会主任)
副组长:张海宽(管委会常务副主任)
  禹(管委会副主任)
汪明亮(管委会副主任)
  员:陈月龙(管委会主任助理兼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)
 赵  迎(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)
参加或列席人员:所研究支持项目相关的主管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经济发展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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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 
一、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科技发展计划,负责制定区年度科技发展计划。
二、负责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审定。
三、根据区财政状况,提出年度科技发展资金额度。
四、负责国家、省、市科技资金项目地方财政匹配资金的审定、监管及落实。
、负责对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定。
六、审定区科技型企业申请科技发展资金事宜。
七、审定区内企业贴息扶持事宜。
八、负责对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进行监管。
九、对企业的科技发展资金使用情况,严格按照财政监管办法实施监管及年度审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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