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法
1、我在单位都已经工作三个月了,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,现在我们国家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没有规定?
法理律师回答:
有的。事实上你与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,而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。
2、今年5月中旬,我将应聘某电子企业的研发师,我想请问面对企业我该问些什么?
法理律师回答:
作为劳动者你有权利了解工作内容,工作条件,工作地点,职业危害,安全生产状况,劳动报酬,及你想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等。
3、我是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,由于员工少,我能不能不与员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?
法理律师回答:
不可以。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。虽然你的企业员工少,但这并能改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。
4、请问,我刚到某公司上班,可是老板却让我先交500元押金、还说想让我把身份证押在那,我有没有权利不交这500元?
法理律师回答:
有权利。企业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议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因此,你不但可以不交这500元的押金、连身份证也不用押给企业。
5、我是一名老员工了,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2年,我想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到退休,但怕单位嫌我岁数大,不想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,我该怎么办?
法理律师回答:
您不用担心。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您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0年以上,已经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。您可以提出,单位就会与您订立此种合同,除非发生法定的事由,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6、我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的老板,现在要准备与员工签劳动合同,这劳动合同主要得写些什么呢?
法理律师回答:
在劳动合同中,你可以主要写明下列事项:
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(三)劳动合同期限;
(四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(六)劳动报酬;
(七)社会保险;
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当然,你除了这些外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守商业秘密、补充保险、和福利待遇等。
7、我刚跟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,约定试用期5个月,请问这样约定是否合法?
法理律师回答:
合法。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,所以你公司约定5个月试用期,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。
8、我第一次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,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,现在我将要与公司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,请问这3年还要重新约定试用期么?
法理律师回答:
不需要。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你已经与公司约定过一次试用期,以后再与公司续签都不会存在签订试用期的问题了。